为保障教学秩序稳定运行,保证本科生课程开课、排课、选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的制订、审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课计划审定:2022年10月8日至28日
(二)教学任务提交:2022年10月10日至31日
二、工作形式
使用“翱翔门户-翱翔教务”进行全线上流程申请、填报。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开课计划
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本科生开设课程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并发布开课计划。
(二)设置开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于10月24日(星期一)前,依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相关规定,按照《本科课程开课计划设置流程》(见附件1)完成设置开课计划工作。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设的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填写《教学单位拟不开课课程情况汇总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教务处课程办公室。
(三)确认开课计划
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请,对拟不开课课程清单进行审查,并在“翱翔教务-教学任务-开课计划查询”进行公布,若对拟开课计划仍有异议,请于10月27日(星期四)前反馈至教务处课程办公室。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反馈的确认结果,最终确定开课计划。
(四)发布教学任务
教务处于10月28日(星期五)根据开课计划发布全校本科教学任务,教学任务一经发布不允许临时开课、修改或取消。
(五)提交教学任务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10日至31日之间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教学任务,并做好纸质版教学任务书(教务系统中自行打印)的存档工作。学生注册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任务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默认开课计划根据各大类、专业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发布,请各教学单位保障所开课程已添加至各大类、专业培养方案中,并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开设各类课程、落实任课教师,必修课程不得无故停开。
(二)设置开课计划前须完成课程信息(基本信息、教材信息、考核方式等)、教学大纲、教学PPT等教学资料更新。课程开课学期与开课计划学期不符、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予开课。
(三)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好需开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开课计划确认工作,开课计划确认后,教学任务一经发布原则上不予临时增加开课计划。
(四)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同主修专业的课程一并安排,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在1-16周。
五、其他要求
开课计划、教学任务的制订与审定工作是保证学校教学运行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联系人:
开课计划:课程办公室:于世伟 88430588
联系邮箱:shiweiyu@nwpu.edu.cn
教学任务:学生注册中心:仇梦一 88430930
联系邮箱:choumengyi@n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