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做好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暑期)、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点击:次  |   审核:牛晓燕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教学秩序稳定运行,保证本科课程开课、排课、选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西北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西北工业大学本科课程动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30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暑期)、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的制订、审定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课计划审定:2024年4月19日至5月6日

(二)教学任务提交:2024年5月7日至5月17日

二、工作形式

使用“翱翔门户-翱翔教务”进行全线上流程申请、填报。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开课计划

教务部根据各教学单位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本科课程开课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并发布开课计划。

(二)设置开课计划

教务部依据各大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相关规定,完成设置开课计划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6日前完成开课计划的设置与确认工作。

1. 夏季学期(暑期):经充分论证后拟定夏季学期(暑期)开课的课程清单,在翱翔门户的翱翔教务-教学任务-开课计划填报中对2023-2024夏季学期开课计划填报进行新建,按照《本科课程开课计划设置流程》(见附件1)完成设置开课计划工作。

2. 秋季学期: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设的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填写《教学单位拟不开课课程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传PDF版材料至https://f.wps.cn/g/umkXyXt5/

(三)发布教学任务

教务部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请,对拟不开课课程清单进行审查,根据开课计划于5月7日发布全校本科教学任务,教学任务一经发布不允许临时开课、修改或取消。

)提交教学任务

请各教学单位于57日至5月17在翱翔门户的翱翔教务-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填报中提交教学任务,教学运行与服务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任务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默认开课计划根据各大类、专业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发布,请各教学单位确保所开课程已添加至各大类、专业培养方案中,并按照《西北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西北工业大学本科课程动态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审核各类课程开课条件和授课教师教学资格,必修课程不得无故停开。

(二)设置开课计划前须完成课程信息(课程负责人、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教材信息、考核方式等基本信息)、教学大纲、教学PPT等教学资料更新。课程开课学期与开课计划学期不符、无教学大纲的课程不予开课。

(三)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授课教师进行开课计划确认工作,并根据课程类别与授课计划确定课程建议容量,在翱翔门户的翱翔教务-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填报中设置好选课人数上限(课程建议容量),开课计划确认、教学任务发布后,原则上不予临时增加开课计划。

(四)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同主修专业的课程一并安排,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暑期)从2024年7月1日开始,2024年7月14日结束,共2周;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在2-17周。

五、其他要求

开课计划、教学任务的制订与审定工作是保证学校教学运行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联系人:

课程办公室:于世伟    88430588

联系邮箱:shiweiyu@nwpu.edu.cn

教学运行与服务中心:姚鹏   88430930

联系邮箱:yaopeng@nwpu.edu.cn


教务部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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