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2023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根据学院安全工作整体安排。4月12日,院长助理李峰、安全员朱浩强以及各实验室安全员开展全院安全大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对实验室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易制毒和剧毒化学品等方面开展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已向相关实验室负责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形成学院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组先后到陕西省冲击动力学及工程应用重点实验室、翼型叶栅空气动力学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强度与结构完整性全国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风机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场检查实验室消防器材使用年限、安全警示标志、危化品使用记录、人员紧急疏散安全通道、特种设备年检证书、水电等方面。检查组要求,各实验室要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切实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