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学院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1日      点击:次  |   审核:航空学院

各系、实验室、课题组:

为了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学院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 现将学院过节期间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防意识

各系、实验室、教研室、机房要在放假前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特别注意节日期间各办公室、实验室、教研室、各机房的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相关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对过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安排部署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安全自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系、实验室、机房在放假前认真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确定整改措施,对尚在整改的部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积极推进妥善解决。

四、双节期间,各系、实验室(含机房)办公室、教研室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人员离开时要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关好窗。空调、饮水机、计算机、充电器等长期不使用要拔掉电源插头。

2)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

 (3)保持实验室卫生,禁止堵塞实验室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5)各实验室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以备应急之需。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教研室、办公室等办公场所从事烹煮食物、聚餐、吸烟、使用明火等与之无关的事情,严禁在教研室、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6)对于压力容器、气瓶、起重机、行吊等特种设备,假期里应妥善放置,如需使用须报系所主管领导责批准,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同时做好安全提醒等工作。

  (7)不合格或有裂纹的插座要及时更新,且不得放在木质桌面上,最好选用大公司名牌产品,以防不测。

8)使用临时工和进行施工的单位要对其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规范操作施工,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确保安全。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注意检查本单位及周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上报学院以及学校保卫处等上级部门。

祝各位老师节日愉快、身体健康!

                       航空学院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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