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点击:次  |   审核:闫月


关于加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通知


各位导师及博士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院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的要求,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研字〔202012号),20203月及之后入学的博士生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时间节点(第4学期结束前,直博生在第6学期结束前)要求进行开题评议,未按期申请开题评议且未办理延期者,将视为主动放弃博士学籍,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将予以分流。

(一)现将航空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集中送审时间明确如下:

▼春季学期:5月中上旬(学生系统提交开题报告时间截止当年的430日)

▼秋季学期:11月中上旬(学生系统提交开题报告时间截止当年的1031日)

(二)其他有关事项:

▼工程博士培养过程管理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今后,研究生院将于每年3月及9月启动未按时开题评议、中期检查博士研究生的分流处理工作。


特此通知,请各位导师和博士研究生按照学院集中送审时间合理规划开题工作。


                                            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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