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科
学科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术型博士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80100 | 力学 |
工程博士 | 085406 | 控制工程 |
085410 | 人工智能 |
085503 | 航空工程 |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四)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每名导师推荐报考学生时需考虑导师个人的可用指标数,可用剩余指标小于等于1的导师推荐报考人数不得超过2人,其他情况不得超过剩余指标数的2倍。
(五)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报名流程
(一) 网上报名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
1.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2.网报时间:11月21日—11月28日12:00
3.网报批次:2026年第一次“申请-考核”制招生
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在网报结束前确保所提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缴纳报名费,网报结束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将无法修改网报信息。报名期间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2.考生需于12月3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12月4日12: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
(二)提交网报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①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非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③获得国外学位的人员: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带二维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须选择最长有效时限,毕业时间为2002年以前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并注明经考生所在单位确认的本科阶段同专业学分积排名和研究生阶段最后学年的综测排名情况。
5.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
(三)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考生在网报系统提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名费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退回原因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
2.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以下材料(其中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和成绩单须为原件)按附件7《报考航空学院博士申请材料目录表》顺序在12月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寄至报考学院,逾期或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所报考导师已无招生指标的考生无需邮寄材料,不进入后续考核环节所有报考材料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
(1)网报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复印件(“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和成绩单原件)。
(2)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论文全文、期刊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索引证明及中科院分区信息;科技成果奖、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排名证明等)。
(3)报考考生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本硕阶段的成绩排名、工作经历、参与科研、发表学术成果、各类获奖、个人特长与爱好等)。
(4)拟报考导师推荐书1份(见附件5),导师需明确推荐录取意向。推荐信密封完好,封口有导师签名,由导师于12月5日前直接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寄方式:顺丰快递(注明“报考博士”)
邮寄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航空楼A325,邮编710072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95820
3.招生单位审核。
学院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学院对进入初审阶段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重点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专利以及各类竞赛获奖、学术水平、学科契合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评议。
经报名导师同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通过学院组织的材料审核:
(1)硕士毕业于高水平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所的相关专业,且取得一定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2)硕士毕业学科为一流建设学科、全国高校一级学科评估排名前20%,且取得一定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3)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航空学院认定的学术期刊目录(2022)》II类(含II类)以上的论文,且论文成果对报考方向具有良好支撑度;
(4)有与学院学科主干方向关联度高的省部级科技类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奖项(个人排名第一);
(5)取得通过学院审查的具有突出创新性或工程实用价值的代表性科研成果,成果类型不限。
(6)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符合学科发展需要,且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
材料评议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考核。各个学科通过材料审核评议者,按照一定的复试人数/拟招人数的比例确定参与复试人员数量,具体比例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考生报考总体情况研究确定,并报研究生院核定。学院依据各个学科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高低排名和核定后的复试比例,确认复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5天内提交科研计划书。考生需事先与导师联系,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一具体项目(但不必是将来博士期间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项目的总体技术途径、创新点等。要求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其中近五年的英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科研计划书提交前须经报考导师审阅,并签署评阅意见。为保证科研计划书撰写质量,请各位考生联系导师提前启动准备工作。
四、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者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 名教授(或博士生指导教师)及专职从事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组成,综合考核小组可根据考核模块分类组建。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
1.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学术综合能力面试考核(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审查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终止申请考核流程。
2. 学术综合能力面试考核
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学术潜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PPT汇报15分钟,专家质询15分钟。PPT报告内容包括:思政表现与立场、教育经历与专业成绩、科研经历及成果、科研计划(根据科研计划书提纲进行汇报)。
专家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学术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3. 专业外语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科技英语翻译(英文单词不少于600字)、英语作文(命题作文)及英语口语(5分钟)。由英语面试小组负责实施。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满足学院当年最低成绩要求者,不予录取。
专业外语能力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4.综合考核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0.3+英语测试成绩*0.2+学术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
5.现场面试考核全程要录音录像,如实记录各项考核内容,妥善保存考核记录(含录音录像)等资料。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在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考核成绩。
6.考核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考核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保密规定。学院要将考核的结果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五、录取
学院依照考生学科内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结合当年学院招生名额和学科指标分配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到该导师招生指标录满为止。综合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术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材料评议成绩、英语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
拟录取名单上报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六、信息公开
1.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招生指标,组织开展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综合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以及相关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进行公示。
2.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七、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
电话:029-88495820
邮箱:3226409022@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
西北工业大学657邮箱
邮编:710072
联系人:闫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