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属性:线上线下相结合
根据学校印发的《西北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人才培养行动计划》(校教字〔2020〕341号)、《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19版)》(校教字〔2019〕267号)、《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指导意见》(教字〔2019〕55号)、《西北工业大学本科实践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字〔2019〕65号)、《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教字〔2020〕29号)的通知文件,为加强本科生课程建设,规范通识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个性发展课程、素质拓展课程管理,提高课程质量,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现规范本科生新开课申请流程,特作如下说明:
一、新开课流程适用范围
本科生新开课申请流程适用于已入职的教师。教师申请开设课程范围:
(一)教师申请开设新课程
即教师申请开设全新课程,且该课程未录入教务系统课程库的情况。
(二)教师申请开设已开设课程
即教师申请讲授已开设课程,且该课程已录入教务系统课程库。
二、新开设课程条件
(一)开课教师情况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或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学校鼓励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尤其是跨专业学科团队,并实施课程负责人制,教学团队整体建设由课程负责人统筹安排。
开课教师须准备完整教学资料
开课教师须准备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指定教材或参考书目等教学资料,教学资料需经开课单位审定。
开课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不得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的问题,不得违反国家与学校有关安全保密的规定。
三、新开设课程申请流程
第一步:教师申请
1.线下:申请新开课教师准备完整的教案、课件、指定教材及参考书等开课材料,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新开课申请表(新课程)》(以下简称申请表1,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2份)或《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新开课申请表(已开设课程)》(以下简称申请表2,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2份)及相应教学类型的《西北工业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纸质版1份)。
电子版文件需命名为:课程编码+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申请表/教学大纲。(课程编码和课程名称由开课单位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编码及课程名称命名规则》(见附件1)统一编制)
2.线上:开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完成新开课程申请的在线填报工作。开课教师登录翱翔门户-教务系统-我的教学-新开课程申请-申请-填写课程基本信息-提交。如图1所示。
图1
3.申请开设新课程的教师将申请表1及相应教学类型的课程教学大纲提交至所在开课单位审核;申请开设已开设课程的教师将申请表2及相应教学类型的课程教学大纲提交所在教学单位,所在教学单位就开课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所在开课单位审核。
第二步:开课单位审查
1.审查开设新课程
(1)开课单位负责组织教学委员会专家对开课教师的思想政治、教学能力、课程内容以及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查,保证开设课程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并将会议纪要材料随新开课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
(2)审查通过后,开课单位本科教学负责人对申请表1(纸质版2份)及课程教学大纲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启真楼327办公室)审批,同时开课单位教秘老师对线上新开设课程申请信息进行审查,登录翱翔门户-教务系统-课程管理-院系新开课程-审核申请-课程信息无误即可通过初审,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如图2所示。
2.审查开设已开设课程
(1)已开设课程的首席教授(课程负责人)对开课教师教学能力、课程内容、教学目的与任务等进行审查,并由教师所在开课单位与开课教师共同确认计划开设课程相关事宜。
(2)审查通过后,开课单位本科教学负责人对申请表2(纸质版2份)及课程教学大纲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启真楼327办公室)审批,同时开课单位教秘老师对线上新开设课程申请信息进行审查,登录翱翔门户-教务系统-课程管理-院系新开课程-审核申请-课程信息无误即可通过初审,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如图2所示。
图2
第三步:教务处组织评审工作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开课单位提交的申请表1或申请表2与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教务处在教务系统对新开课程进行入库处理后,开课单位教秘老师登录翱翔门户-教务系统-课程管理-课程教学大纲上传,上传相应课程的电子版课程教学大纲,如图3所示。并设置相应先修课程,如图4所示;评审不通过,教务处将教务系统中的新开课申请退回到申请开课教师处,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退还至开课单位教秘老师处,教秘老师负责与申请新开课教师沟通,修改后重新提交。
图3
图4
第四步:课程开设
1.通识课程、个性发展课程、素质拓展课程由学校统一添加至相应公共组,学科专业课程须按“培养方案调整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将新开课程添加至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
2.开课单位根据课程需求,合理安排新开课程的审批时间。本说明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编码及课程名称命名规则
2.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新开课申请表(新课程)
3.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新开课申请表(已开设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