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办转字〔2017〕47号,见附件1)的规定,现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学业警告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上学期期末考试与本学期补考情况,对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达到学业警告条件(一学期取得学分少于15学分)的学生,按照附件2流程开展学业警告,并填报《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若本单位没有需要学业警告的学生,则在表中填无。
2.请各单位将触发学业警告的学生名单告知学院副书记,做到数据共享。通过谈心谈话、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做好触发学业警告学生的一人一档帮扶工作,对触发学业警告的学生进行持续监控和帮扶,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3.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告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10月11日